团体旅行条款及条件限制

一般团体合同条款及条件限制:

这些详细说明将作为您与达美航空公司签订之团体合同的补充,特此纳入其中。 达美航空公司有权随时更改这些条款,恕不另行通知;但是,自您履行团体合同之日起生效的条款将依然适用。

  • 这些团体合同条款及条件限制详细阐述了团体预订的标准政策;但是,這些条款需遵守达美航空有限公司制定的关于旅行高峰期的额外限制条件。
  • 一个旅行团体至少须包括10名乘客,且所有乘客至少须一起搭乘一个航段。如果您的旅行团体未达到最低人数要求,则此次预订将被取消,所有押金也将无法退回,并且旅客须联系达美,以个体旅客身份按当时可提供的机票价格重新预订。
  • 任何变更均需对票价和相关条款进行再次协商。新增成员的票价可能会与主团体的票价不同。 变更团体行程的个别旅客可能需支付额外的费用。
  • 您就这些费用与旅客进行讨论时,还应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 
  • 旅行社或团体领队、达美团体旅行及特别销售中心会对旅行团体的相关信息保密。 因此,他们不会将任何信息泄露给团体中的个别旅客,也不会代表个别旅客做出任何更改。
  • 团体机票为非公布票价,因此无法使用区域或全球升级证书升级或享受任何其他“飞凡里程常客计划”升级。里程积累将以“飞凡里程常客计划”非公布票价政策为准。
  • 所有参与团体订票的旅行须遵守达美适用的运载合同以及所有适用的票价规则和限制。
  • 乘客有责任出具符合政府旅行规定的所有必要旅行证件,对于缺少相应证件而导致的任何旅行问题,达美恕不负责。
  • 达美有权变更设备和时间表,恕不另行通知。
  • 如果达美自行酌情决定团体直接或间接牵涉或涉及任何可能对达美的商誉或声誉产生不利影响或诋毁达美或导致达美名誉受损的活动,达美有权终止任何团体合同以及任何相关预订并且立即生效。

行程变更政策

变更行程是指变更日期、时间或航线。 航程变更后,机票的价格可能会与主团体不同。旅客团体必须满足团体的最低要求。 在以下情况下,旅行团体可以对原来的团体行程进行变更预订:

  • 在使用日期之前,去程或回程中有无限人数的旅客可按适用票价更改团体行程,而无需支付变更行程费用。
  • 在使用日期之后,去程或回程中团体最多有30%的旅客可变更行程,且国内和国际旅客分别需收取每人$25.00和每人$50.00不可退还的变更行程费用和适用差价。
    • 允许变更行程的旅客比例取决于旅行团体在使用日期所持有的座位总数。
      • 团体散客(即想从不同城市出发但又希望与原有团体汇合的旅客)不包含在这一限制内,此类旅客需在出票之前,为新的行程支付相应的票价。
    • 变更行程只接受信用卡付款,且需在预订变更时支付。
  • 旅客在出票后仍然可以进行变更,但需在适用票价的基础上补交适当的机票改签费和差价。
  • 一旦旅行开始,便不允许更改航线。 乘客可以变更返程机票的日期或时间,但需在适用票价的基础上补交适当的机票改签费和差价。

使用政策:

鉴于达美同意为您的旅行团体保留座位,如果您未能在出票截止日期前履约且/或您使用的机舱座位未能达到预留座位的最低使用率,则您需要向达美支付合同中列出的取消费(按每个座位计算,从押金中扣除)。

以下政策适用于已经收取押金的情况。

  • 如果没有押金到期日期,则无需预付押金。
  • 如果您的旅行团体未达到10人的最低人数要求,或者团体中有旅客不跟团体一起旅行,则旅客会被视作个体旅客,须按适用票价购票。
  • 如果团体的旅客人数低于10人,则押金将被没收。

 如果机舱座位使用率规定为100%,则押金只会退还给已经购票的旅客。

如果您使用的机舱座位未达到我们为您预留之座位的最低使用率要求,则取消费将按以下方式计算:

  • 最后一天前取消或减少座位,则无需支付罚金: 取消100%的座位无需支付取消费。
    • 您有责任向达美索取参考取消数以进行完整的取消,取消的时间和日期以达美的营业记录为准。
    • 部分取消不需要参考取消数。
    • 如有团体人数减少、行程变更、增加团体散客以及其他行程变更的情况,我们将发出新的确认信件进行确认。
  • 在以下情况下,出发前30天到最后一天取消/减少座位都不需要缴纳罚金: 必须达到预留座位的最低使用率要求,以便全额退还押金。
    • 如果您使用了部分座位,但却未能达到预留座位的使用率要求,则达美航空将根据最低使用率要求,就未使用的每个座位向您收取取消费。
    • 如果您在使用日期之后取消了所有预订的座位,则达美航空将没收所有押金。
  • 出发前30天或更早:  押金将于旅行开始后30天内退还给已经购票的旅客。
  • 达美航空将从已记录的押金中扣除任何适用的取消费。